“三个有机统一”:内江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时间:2023-10-30 21:56:30 来源:i内江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近年来,内江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三个有机统一”,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和其他治理主体有机统一
出台《内江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实现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比例达到100%。
深入实施“国企党建引领改革奋进”行动,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应入尽入”,推动二、三级公司党组织“应建尽建”。
同时,动态调整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切实落实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选人用人有机统一
在企业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选配干部,畅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双向流通“通道”。
近三年来,先后从党政机关选任7名经验丰富、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从企业内部选任6名熟悉企业管理经营和投融资的优秀干部充实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调任3名企业领导人员回市级机关任职,市管企业领导班子中“80后”占比达47%。
同时,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市场化选聘市管企业副职2名,聘任委派专职外部董事、资深经理人5名,逐步实现市管企业董事会“外大于内”。
坚持党建责任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有机统一
出台《内江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党建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同步开展,作为促进企业领导能上能下的“硬核指标”。
设置党建工作专项考核,纳入企业综合考核测评内容,全面客观评价党建引领改革发展效果。
突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激励、奖惩任免挂钩,党建考核结果为“好”等次,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才能评定为“优秀”,有效推动管党治党和生产经营融合互促。
| 记者: | 徐艳梅 |
| 编辑: | 唐中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