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分类整治推进乡村民居风貌整体提升
时间:2023-10-25 15:48:05 来源:i内江内江经开区靖民镇凉风社区,村民兰德华的房屋在众多农房中十分显眼。

10月25日,记者来到凉风社区聚居点猫湾院。“这个房前屋后收拾得干干净净、花团锦簇的房子就是兰德华老人的家。”顺着社区书记李昌学手指的方向,一座“土色土味”的土坯老房映入眼帘。“房子结构完好,我们后期对内部结构进行了加固,卫生间、厕所也进行了相应改造。”房屋主人兰德华说。

据悉,该房屋由村民兰仲和于1920年修建,至今已103年,传承了五代人。房屋面积130平方米,属于上世纪初典型的土、木、瓦结构,坚固耐用且冬暖夏凉,是维护保存较好,以生活、居家为主的老旧民居。
据李昌学介绍,在实施农村面貌改善过程中,社区加大了对土坯房的整治。其中,针对还具备居住功能的居民老宅,通过贴上木质墙板,外墙用真石漆还原土坯原貌,安装抽水马桶,灶台贴上瓷砖,院落内增添微景观等改造,让百年老宅焕发了新的活力。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在实施农村面貌改善行动中,通过深入调研,将农村房屋分成了土坯房、闲置农房、废弃建筑物三类,并制定相应改造办法。
针对土坯房研究制定了“保护修缮、拆旧建新、拆旧留权、拆旧退权”等多种方式组合推进的措施。比如,对已不适宜居住的土坯房,在拆除后除原址修建外,农户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将空闲宅基地建成菜园、果园、花园。符合条件的拆旧留权,因地制宜修建院坝、休闲活动场所等,也可退房还耕,耕地由农户使用,对今后有建房需求的农户还可原址建房或异地建房。
这一套“组合拳”有效盘活农村宅基地老大难问题,同时也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截至9月底,全市已完成土坯房整治2849户,盘活宅基地3.3万平方米。

针对闲置农房,由住建部门联合农业农村、自规、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台《内江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行为,同时引导有需求的城市居民到农村长租农房,鼓励村集体和农户采取经营、办公、仓储等多样化方式盘活闲置住宅。目前已清理闲置农房、废弃宅基地、违规一户多宅5648户。
市中区朝阳镇依托紧邻黄鹤湖的优区位优势,在抓好居民院落改造,营造“优美乡村环境”的基础上,吸引平台公司和城市居民下乡盘活闲置农房,目前在下坝桥村、黄桷桥村共计达成协议8户。
同时,针对废弃建构筑物,内江细化推进农村违建房(非住宅类)、废弃建构筑物(非住宅类)整治。截至9月底,各县(市、区)累计完成违建房整治(非住宅类)287处。废弃建构筑物整治(非住宅类)1902处,其中拆除残垣断壁826处。
住上“好房子”,幸福感“爆棚”。“现在住起来要舒服多了。”朝阳镇道子田村村民李火堂老人感受十分深刻。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功能已经跟不上生活需求。特别是长期使用柴灶,墙面都熏黑了,穿件干净衣裳一不小心就会蹭得“黢黑”。通过农村面貌改善,墙面重新粉刷,灶台新砌,干净卫生的老屋让他对“家”有了新的定义。
| 记者: | 兰萍 |
| 编辑: | 唐中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