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热点

四川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面向3至6岁儿童的培训机构也要纳入

时间:2022-01-24 14:53:05 来源:川观新闻


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切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督促培训机构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工作。


据悉,此次巡查面向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机构开展隐形变异培训,持续打击无证无照黑机构,防止线下培训违规转线上培训的情况发生,确保“双减”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各地可采取现场查实或暗访的形式对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也可以邀请新闻媒体、社区群众、学生家长等社会力量参与巡查。即日起,教育厅将派出巡查组对各地校外培训治理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法定职责,督促培训机构自觉遵守有关“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的规定要求,确保合法合规开展各项培训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接受公众举报投诉等形式,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持续推进落实。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对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开展违规培训的要立整立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各地要及时更新黑白名单,将违规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编辑:向素玉
责编:刘桂莲
审核:程云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