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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生态法治初心 守护绿水青山底色

时间:2026-06-04 18:04:40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威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依托内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暨增殖放流联合宣传活动。将法治宣讲阵地延伸至生态保护一线,以沉浸式实践课堂的形式,在同学们心中根植绿色生态保护的法治种子。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来自威远县两所学校的30余名青少年学生,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题普法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互动问答的方式,深入浅出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生动阐释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让大家轻松理解环保法治知识,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态保护意识。



 随后,在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同学们分组有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一尾尾鱼苗被投放入水,为水域生态注入新的生机。


学生唐浩


学生唐浩告诉记者:“这次的生态保护活动让我知道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我以后在生活中、学习中也会呼吁大家保护好大自然、爱护大自然。”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中队长徐伟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中队长徐伟介绍道:“开展增殖放流,目的是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确保本地生态环境平衡。”



据了解,内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是威远县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落实生态修复责任的重要平台。此次将法治宣传与增殖放流实践相结合,旨在通过沉浸式体验,让青少年在亲身参与中增强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威远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尹华荣


威远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尹华荣表示:“未来,威远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各职能持续发挥环境资源部门协作,为守护绿水青山、审判职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更加有力的司法力量。”


记者:刘远倩
编辑:张琼丹
审核:曾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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