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法治筑基,让内江营商环境更有“确定性”
时间:2025-12-18 16:39:55 来源:i内江12月17日,《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的召开,预告着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内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政策推动”迈入“法治保障”的全新阶段,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

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本质上是制度环境的确定性。以往依赖政策推动的优化模式,虽能解一时之困,但易受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等因素影响,难以形成稳定预期。内江以立法形式固化改革成果,36条法规紧扣市场主体需求,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到公平市场环境构建,从规范涉企执法到畅通政企沟通,构建起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体系。特别是“企业宁静日”“综合查一次”等创新制度,直击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痛点;明确政府不得随意违约毁约、建立拖欠款项清理机制,更让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这种确定性正是企业投资兴业的核心诉求。
《条例》的价值不仅在于“立规”,更在于“务实”。它没有简单照搬上位法,而是立足内江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发展实际,突出数字化转型、区域协同合作等关键方向,通过电子证照推广、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跨部门集成办理等举措,让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升级。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形成“企业诉求—部门响应—整改反馈”的闭环机制,让营商环境优化有抓手、可监督、见实效,彰显了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的治理智慧。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从“纸上条文”到“身边环境”,还需要后续不折不扣地执行与动态完善。期待内江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细化配套落实举措,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理念真正落地生根。当法治成为内江营商环境的鲜明底色,必将吸引更多优质资源集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建设“乐业内江”、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也为地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 记者: | 邓婉蕾 |
| 编辑: | 唐中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