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直击丨关于加速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时间:2025-01-09 17:05:35 来源:i内江近期,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围绕支持生育的政策措施持续加码。为此,市政协委员韩双林、刘履秀提交提案《关于加速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建议如下:
一是聚焦新生儿缺陷防治,加大对育龄夫妇优生备孕指导,进一步拓宽婚前免费检查项目范围,完善实施产前筛查半免或全免支持政策,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
二是在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分配中,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优先安排,并与商品房住户享受同等入园入学待遇。
三是对符合条件合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孩子的家庭分别发放对应的一次性补贴,为符合条件合法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每孩每月发放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四是结合社会存量资源改造利用,大力推进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探索推进医育结合。
五是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申报范围,建立常态化财政保障机制,给予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
六是支持内江师院、川南幼师等高等院校和中、高职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依托学校建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体教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七是出台托育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制定托育机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管理细则,通过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机构婴幼儿安全健康底线。
八是通过制发宣传手册、拍摄公益广告等方式,倡导提升修身齐家、孝悌和睦、代际传承、重视养育的社会价值,破除年轻人从“成本—效益”的功利角度看待生育的思想,营造适龄婚育和生育友好型社会文化氛围。
九是强化补贴和税费优惠,探索实施为企业承担的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的社保缴费给予财政补贴、为当年有女职工生育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等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全面鼓励企业为生育女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十是扩大父亲陪产假配额,推动男性积极参与育儿,分担家庭育儿责任和家务劳动,营造子女共育、家事共担的和谐家庭氛围,持续改善女性生育意愿。
记者: | 袁亮 |
编辑: | 黄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