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布2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时间:2024-08-23 10:43:35 来源:内江市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近期,内江市应急管理局从各县(市、区)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公布2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1
举报查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024年1月,威远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实名举报,称辖区内某非煤矿山企业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经查:该企业采区边坡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威远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案例2
举报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2024年5月,隆昌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实名举报,称龙市镇某加工厂焊工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查,该厂焊工吕某特种作业证已过期,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隆昌市应急管理局给予隆昌市龙市镇某加工厂处人民币20000元。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隆昌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隆昌市应急管理局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编辑: | 罗宇环 |
审核: | 曾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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