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石村、平安寨社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及碾子湾村2024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优秀村项目施工队伍准入条件的公告
时间:2024-08-15 15:59:00 来源: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石村、平安寨社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及碾子湾村2024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优秀村项目施工队伍准入条件的公告
根据《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中县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资中府办发〔2015〕1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支农项目建设流程的通知》(资财农〔2024〕63号)有关规定,经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委托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对(标段一:资中县银山镇大石村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3米宽产业路;标段二:资中县银山镇平安寨社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连栋大棚提质改造;标段三:银山镇碾子湾村2024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优秀村项目)进行招标。经银山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民办公助”方式公开选择一个施工队伍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内),2023年年报合格,且按国家法律规定经营的企业;
(二)标段一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标段二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标段三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近三年(2021-2023年)无亏损,公告至报名期间,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存款余额50万元及以上;
(四)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21年—202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标段一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标段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标段三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三个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都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他人员取得相应有效资质证书。
(六)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项目财政补助金额的5%:标段一保证金金额为3.2万元,标段二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标段三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收款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开户行:四川资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24 0120 0000 59610 ;
备注:1.银山大石2024年街接资金项目投标保证金
2.银山平安寨2024年街接资金项目投标保证金
3.银山碾子湾2024年市级优秀村项目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施工队伍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和近半年内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六)安全许可证副本;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21—202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有效资质证件以及近半年来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九)公告至报名期间的单位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缴纳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
(十一)2021—2023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对第一条第五项所述内容进行承诺。
三、实施地点、内容和资金来源
(一)项目实施主体:标段一为银山镇大石村村民委员会;标段二为银山镇平安寨社区居民委员会;标段三为资中县银山镇碾子湾村村民委员会
(二)实施地点:标段一为资中县银山镇大石村;标段二为资中县银山镇平安寨社区;标段三为资中县银山镇碾子湾村
(三)实施内容:(具体以财评清单为准)
1.标段一:新建3米宽0.2米厚产业路1.6公里;
2.标段二:新建组培室178.08平方米,扩建科技小苗棚448平方米,新建库房100平方米,大棚维修改造10187.5平方米;
3.标段三:新建堰坎136米,整治加固堰坎37米。
(四)资金来源:标段一、标段二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标段三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履行合同期限:履行合同期限为90日历天,超过合同工期未完工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惩罚措施,履行合同期限从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次日起计算。
四、选择办法及有关规定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伍中,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候选施工队伍在5日内,按照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项目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项目《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施工队伍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
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伍会后全额退还(不计息)。第二轮抽取确定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业主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有关要求
(一)中选施工队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候选施工队伍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施工方案和参与符合性评议的将没收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三)中选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或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故超过5天未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
(四)中选单位未按施工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五)报名资料复印件按照公告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拒收资料,不予以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
自2024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银山镇乡村振兴办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凌志永 电话:15928364241)
七、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2024年 8 月 15 日至2024年 8 月 17 日在内江广播电视台大内江App发布。
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 15 日
编辑: | 杨惜寒 |
审核: | 曾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