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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实施!内江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时间:2023-10-26 09:47:23 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网


近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详情如下。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江市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的通知


内府函〔 2023〕 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现将修订后的内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公布的《关于公布内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内府函〔2020〕114号)同时废止。


二、内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5:5。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内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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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陶丽萍
校对:毛佳莉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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