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实施分类整治,推进乡村民居风貌整体提升
时间:2023-10-17 16:35:51 来源:i内江
隆昌市普润镇松林村韩家大院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采取就地取材、废物利用、修旧如旧、拆旧建新、拆旧复耕等方式,拆除土坯房14座,维修加固12座,保持院落原有的人文风貌。

在内江高新区高桥街道凤庙社区,村民邓超付家的土坯房因年久失修早已变成危旧房,不仅影响村容村貌,更给辖区居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在推进农村面貌改善行动中,通过“拆旧留权”的方式,原来的危旧房变成了一块充满生机的“微菜园”,令人赏心悦目。
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在农村面貌改善行动中,我市专项推进乡村民居风貌改善工作,对土坯房、闲置农房、废弃建构筑物等实施分类整治,推进乡村民居风貌整体提升。
在土坯房整治方面,通过深入调研,根据各地实际研究制定“保护修缮、拆旧建新、拆旧留权、拆旧退权”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县(市、区)实施土坯房整治。截至9月底,全市已完成土坯房整治2849户,盘活宅基地3.3万平方米。

据了解,土坯房拆除后,除原址修建外,农户还能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将空闲宅基地建成菜园、果园、花园;符合条件的拆旧留权,因地制宜修建院坝、休闲活动场所等;也可退房还耕,耕地由农户使用,对今后有建房需求的农户还可原址建房或异地建房,有效解决了盘活农村宅基地这一老大难问题,获得了老百姓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
为盘活闲置农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出台《内江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行为,同时引导有需求的城市人群到农村长租农房,鼓励村集体和农户采取经营、办公、仓储等多样化方式盘活闲置住宅。目前,全市已清理闲置农房、废弃宅基地、违规一户多宅5648户。
同时,我市加大对废弃建构筑物的整治。明确违建房、废弃建构筑物整治相关要求,细化指导目标镇(街道)推进农村违建房(非住宅类) 废弃建构筑物(非住宅类)整治。
截至9月底,各县(市、区)累计完成违建房整治(非住宅类)287处;废弃建构筑物整治(非住宅类)1902处,其中拆除残垣断壁826处。
| 记者: | 徐艳梅 |
| 编辑: | 唐中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