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隆昌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违反将依法查处!
时间:2023-06-27 09:38:32 来源:我是隆昌江粉儿从“我是隆昌”获悉,从2023年7月10日起,隆昌市城区(城市建成区)所有农贸市场禁止鸡、鸭、鹅等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详情如下。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隆昌市公安局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隆昌市城区农贸市场
活禽交易及宰杀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隆昌市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市场行为,保障禽类产品质量和禽类食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隆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规范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秩序。
从2023年7月10日起,隆昌市城区(城市建成区)所有农贸市场禁止鸡、鸭、鹅等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凡进入城区农贸市场的白条禽销售时应当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请全市人民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和禽类食品安全意识,购买检验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
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隆昌市公安局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1日
编辑: | 钟欣航 |
校对: | 毛佳莉 |
责编: | 郭扬 |
审核: | 彭川 |
评论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