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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隆昌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违反将依法查处!

时间:2023-06-27 09:38:32 来源:我是隆昌


江粉儿从“我是隆昌”获悉,从2023年7月10日起,隆昌市城区(城市建成区)所有农贸市场禁止鸡、鸭、鹅等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详情如下。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隆昌市公安局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隆昌市城区农贸市场

活禽交易及宰杀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隆昌市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市场行为,保障禽类产品质量和禽类食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隆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规范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秩序。


从2023年7月10日起,隆昌市城区(城市建成区)所有农贸市场禁止鸡、鸭、鹅等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凡进入城区农贸市场的白条禽销售时应当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请全市人民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和禽类食品安全意识,购买检验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


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隆昌市公安局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1日


编辑:钟欣航
校对:毛佳莉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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