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美内江城 最美内江人|参评条件公布!第五届内江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启动
时间:2023-03-16 22:06:34 来源:i内江2023年是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近日,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明办、内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开展第五届内江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深入挖掘、选树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共建“甜美内江城”、争做“最美内江人”的浓厚氛围。
内江籍公民或在内江工作、生活、学习、服役的外地籍公民,年满16周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内江,积极参加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并无违法违纪、党风廉政、道德失范等行为发生的,可参与评选。
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部队官兵,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其中,各行各业选树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已去世公民被评入选的,追授为道德模范。评选共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经过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和组织评选等程序,每个类别评选2名,共评选第五届内江市道德模范10名。
据悉,内江市各级各部门将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以及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社会文明程度,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突出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代表性,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同时,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加大对道德模范的礼遇褒扬和关心关爱力度,进一步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
编辑: | 唐晓萃 |
校对: | 刘桂莲 |
责编: | 郭扬 |
审核: | 彭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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