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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内江经开区发布重要通告

时间:2022-10-21 16:04:01 来源: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未报备重点地区来(返)人员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牢牢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自10月21日起,内江经开区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未报备重点地区来(返)区人员排查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中高风险区等重点地区来(返)内江经开区且未报备人员;当地有本土疫情发生(不超过当地疫情结束10天)的地区来(返)内江经开区且未报备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一)举报高风险区域来(返)人员的,每举报1人奖励500元;

 

(二)举报中风险区域来(返)人员的,每举报1人奖励300元;

(三)举报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来(返)人员的,每举报1人奖励200元。


三、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对上述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32-2098719(上班);0832—2265156(下班、节假日)。

(二)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详细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举报人联系方式。

(三)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不再重复奖励。如被举报人确诊为阳性,将对举报人予以重奖。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

2.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

3.检举人从相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检举的;

4.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5.检举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信息的。


四、举报线索处理方式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已掌握了相关信息的工作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伙同他人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从严从重处罚。

(四)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被举报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您认真行使手中的监督权,争做保护家园的“健康卫士”。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记者:代勇
编辑:陈俊
校对:毛佳莉
审核: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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