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扩散!内江经开区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来咯

时间:2022-06-21 20:23:57 来源:内江经开区


内江经开区2022年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内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教基〔2016〕43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现就经开区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户籍优先、统筹安排。


二、 招生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生。户籍属于经开区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其他特殊情况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时间不在规定时限内的,将被统筹安排。


(二)征转安置生。适龄儿童户籍属于经开区,且在经开区范围内已征地拆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


(三)政策优待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符合国家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


(四)有房无户生。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有房无户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五)随迁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


三、招生流程


(一)网上申请:2022年6月22日—7月10日,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见最后一页)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搜索“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并关注该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点击“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填写学生信息→填写家长手机号码→登录进入报名界面→选择招生区域和招生类型→点击了解详情,可查看招生政策文件→点击参加该报名→阅读片区招生范围及学校→选择片区→选择报名学校→确认并发起报名→完善报名申请资料→可保存,有误可继续修改,检查无误后可提交报名申请→申请成功,等待审核。


特别提示: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于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资料到就读幼儿园或招生学校,由学校协助报名登记。报名系统关闭后,家长将不能再次提交申请。网上提交了入学学位申请的家长,请务必再次进入系统,关注审核结果是否通过。


(二)网上审核: 2022年6月24日—7月15日,区社事局组织对申请人在升招业务系统中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录取:2022年7月16日-20日,已被录取学生家长登录“升招业务系统”进行学位确认,并根据学校报到通知到校办理入学事宜。


(四)正式入学:2022年9月1日(入学时间以内江市教育局公布的2022-2023学年度校历规定为准)。


四、招生计划


图片

▲图片双击可放大


五、材料要求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材料时注意不同招生类型提交资料有差异,家长需根据申请学位类型选择上传相应材料的照片。具体如下:


户籍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征转安置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征地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或征转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优待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


有房无户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住房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即可: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②网签的购房合同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③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


随迁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六、重要说明


(一)片区内登记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如随机派位仍未被录取的由经开区社事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全省招生系统”已与公安、房产等数据信息关联,申请人网上录入的信息必须与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一致,提交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区社事局教体股同时会组织线下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无效。    


(三)法定监护人所留电话将用于审核询问和录取时学校通知,请确保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导致的后果由法定监护人自负。


(四)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如因申请多校扰乱招生秩序的,原则上统筹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五)政策优待生统一到经开区社事局教体股线下办理。


(六)未按时进行网上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8月25日-26日按招生要求到经开区社事局教体股进行线下审核登记,原则上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咨询电话


内江市第五小学校:0832-2080330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0832-2207058


内江市第二初级中学校:0832-2083303


经开区社事局教体股办公室:0832-2070296。


图片

“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图片

“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报名入口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2年6月20日


编辑:李夏娇
责编:刘桂莲
审核:郭扬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