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内江查处三起非法使用回收油案件
时间:2022-04-25 17:25:50 来源:内江东兴公安近日,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联合东兴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餐饮行业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抽检发现其中三家餐饮店食用油中辣椒素含量严重超标,疑似使用回收油。
经查,该三家餐饮店负责人为降低经营成本及菜品口感更好吸引顾客,将每日顾客剩下的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并将油水混合物中的油脂进行回收,随后提炼成回收油提供给顾客食用。
目前该三家餐饮店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知识普及
回收“老油”又叫潲水油、地沟油、回收油,是回收使用过的油经提炼而成, 在提炼过程中, 会发生酸败、氧化、霉变,产生黄曲霉毒素、苯并芘等致癌物质, 严重危害人体生命健康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严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也明文规定:“在生产、 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 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 | 向素玉 |
责编: | 刘桂莲 |
审核: | 郭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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