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威远警方严格处罚他们
时间:2022-04-08 18:41:09 来源:威远警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
威远公安始终全力以赴,坚守岗位,
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重中之重,
无论白天黑夜,
始终坚守岗位,
严守疫情防控防线。

4月5日,威远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查处一名在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张某(男,31岁,四川资中人)。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自2022年3月31日从成都青羊区返回威远家中后被社区和医院告知其需要居家隔离。4月4日,张某在明知自己需要居家隔离的情况下,无视威远县人民政府下发的防控命令,仍驾车到威远高石镇等地上坟。张某的行为违反《威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4号通告》第五条之规定,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有致使疫情扩散的风险。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4月6日至7日,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查处三家茶坊在疫情期间未有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据悉,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在对辖区行业场所进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时,发现位于严陵镇高笋塘步行街的君逸茶坊、丽景茶坊和盛世茶楼,均未有效落实《威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2号通告》要求,未对来店消费人员实行扫码测温,未实行人员信息台账登记,未配备消毒设施,存在疫情防控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君逸茶坊老板王某、丽景茶坊老板洪某和盛世茶楼老板邓某分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
没有“局外人”
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安全
请广大群众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推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守护健康
人人有责
编辑: | 陶丽萍 |
责编: | 毛佳莉 |
审核: | 郭扬 |
评论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