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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了!一女子当场被抓,只因捉了它!

时间:2022-03-28 19:05:12 来源:内江公安


从小我们就知道青蛙是益虫

但是,癞蛤蟆呢?

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

抓癞蛤蟆也是件犯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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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靖民派出所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犯罪嫌疑人猎捕的正是癞蛤蟆,

也就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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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22时许,靖民派出所民警邓永平及网格员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防控工作,巡至寿溪桥路段时,看见一名形迹可疑女子刘某,头戴探照灯,手提编织袋,背着一个背篓,邓永平立即对其进行现场盘查,发现背篓里面装有大量野生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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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依法传唤刘某到靖民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清点,刘某共计捕获66只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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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讯问,刘某对自己非法狩猎野生中华蟾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女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将野生蟾蜍放归自然

大部分群众对于非法狩猎罪这一罪名
常常会想到熊、老虎等
众所周知的野生保护动物
其实
我们身边很多动物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不能轻易猎取

就案件涉及的蟾蜍,是列入《四川省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野生动物,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虽然知道捕猎蟾蜍、麻雀等行为不对,但并未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这需要引起大家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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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


癞蛤蟆,学名蟾蜍,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是严禁捕捉的。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三有动物”就违法,20只以上就会被立案查处。

除了癞蛤蟆外

常见的麻雀、青蛙、蛇、

黄鼠狼、刺猬等

都是“三有”动物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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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粉儿提醒大伙儿

千万不要捕捉野生动物

希望大家知法守法

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编辑:陶丽萍
责编:刘桂莲
审核: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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