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了!一女子当场被抓,只因捉了它!
时间:2022-03-28 19:05:12 来源:内江公安从小我们就知道青蛙是益虫
但是,癞蛤蟆呢?
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
抓癞蛤蟆也是件犯法的事
近日,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靖民派出所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犯罪嫌疑人猎捕的正是癞蛤蟆,
也就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蟾蜍。
3月22日22时许,靖民派出所民警邓永平及网格员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防控工作,巡至寿溪桥路段时,看见一名形迹可疑女子刘某,头戴探照灯,手提编织袋,背着一个背篓,邓永平立即对其进行现场盘查,发现背篓里面装有大量野生蟾蜍。
随后,民警依法传唤刘某到靖民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清点,刘某共计捕获66只蟾蜍。
经过讯问,刘某对自己非法狩猎野生中华蟾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女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就案件涉及的蟾蜍,是列入《四川省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野生动物,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虽然知道捕猎蟾蜍、麻雀等行为不对,但并未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这需要引起大家的警惕。
民警提醒:
癞蛤蟆,学名蟾蜍,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是严禁捕捉的。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三有动物”就违法,20只以上就会被立案查处。
常见的麻雀、青蛙、蛇、
黄鼠狼、刺猬等

江粉儿提醒大伙儿
千万不要捕捉野生动物
希望大家知法守法
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编辑: | 陶丽萍 |
责编: | 刘桂莲 |
审核: | 郭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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