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全国先进!一年挽回近300万元,他们是内江消费者的贴心人

时间:2022-01-25 11:12:17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民生福祉和群众利益。内江市消委会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努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内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前不久,市消委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为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微信图片_20220125114336.png


去年初,家住东兴区的吴女士发现自己刚买不久的电视机出现了质量问题,其电视屏幕无法显示图像。厂家维修人员检查后表示损坏的部件不属于保修范围,拒绝了吴女士的保修要求,于是吴女士向市消委会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了解,判定电视机出现的问题应由厂家负责。在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后,厂家最终同意为吴女士的电视机更换配件。


微信图片_20220125114340.png


受理调解吴女士所遇到的这类消费纠纷,是市消委会的日常工作之一。截至2021年底,全市消委系统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62件,其中成功调解1198件,调解率达95%,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来电咨询4186人次,均予答复或转有关部门处理。


微信图片_20220125114349.png


在做好纠纷调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市消委会还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市场监督、规范行业行为,在零售、保险、家装等容易产生消费纠纷的行业经营点设置消费维权服务站,聚焦各行业突出问题,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微信图片_20220125145509.png


值得一提的是,市消委会还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帮助老年消费者跨越数字鸿沟公益活动、投诉信息公示试点等工作,并通过创新消费维权知识培训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市消费维权人员业务能力,增强维权工作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更加高效地服务于广大消费者。


更多详细内容请关注大内江APP!

版权声明.jpg


记者:龚正
编辑:杨珩 李寒冰
校对:郭扬
责编:王雨
审核:彭川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