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开区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时间:2021-09-14 16:58:52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9月14日,内江经开区税务局联合内江经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在春天公园城小区广场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就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参续保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进行宣传。
据了解,按照国家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市从2018 年起,将原来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整合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原来两种制度的三类参保人群。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费用标准为每人缴纳320元。
内江经开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太华告诉记者,为满足防疫需求,方便群众及时参保,城乡居民可通过非接触式缴费渠道即: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 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和微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进行缴费;此外,城乡居民还可以直接到内江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内江经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驻内大中专院校学生则由所在学院(校)统一组织,在辖区内参续保并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刘茂丽在听完工作人员的细心讲解后告诉记者:“这个宣传活动搞得很好、很及时,让我更清楚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了,而且现在又开通了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确实方便了不少,大家也不用再跑冤枉路了!”
黄太华介绍,新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在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及所属村组(社区)通过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后,按税务机关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即可。新出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据了解,按照《内江市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22年度缴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23号,规定,2022年度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为170 元/人,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
“深入小区开展宣传,主要是为了让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最新的医保政策、缴费标准和方式渠道,以便及时参保缴费,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权益。”黄太华说。
记者: | 代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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