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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说法 | 和老婆吵架后,他做出了悔恨终生的事......

时间:2021-09-07 10:26:15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家住资中县水南镇的王先生回想起半年前的那场意外,至今还心有余悸。


王先生:”当时从丹桂华府外面那条路往上面走,然后后面突然来了一辆小车,从我后面追尾,直接把我撞飞出去了。后面晓得情况时都是两天后醒过来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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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飞王先生的车是谁在开?


案情还要从2020年12月4日晚说起,当时资中县交警大队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受害者)可能已经死了,他撞了两个车,这时候跑到锦绣花园门口来了。喊110马上到锦绣花园来,我们控制不到他。”


民警到现场后发现,这位肇事司机在短时间内造成了多起事故。


1、这肇事司机行驶至资中县水南镇一心堂药店外追尾撞上饶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致使车辆受损。


2、在逃离途中,他又在蜀阳血站外又撞上摩托车车主王某军,使他当场陷入昏迷。


3、之后肇事司机继续驾车逃离,又撞上公路边树木,致使树干损伤、车辆受损,肇事司机王某洲被群众拦下。


这是什么令人窒息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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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场对肇事司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


结果酒精浓度达到了268.3毫克/100毫升……


民警问其酒后驾车的原因,竟然是和老婆吵架了,心情不好。

这……

 

 

2021年3月23日资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洲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资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过,在法院审理时,被告人王某洲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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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小看这两种罪名。


咱们法官说了,危险驾驶罪最重量刑只有拘役六个月,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重量刑却可以判处死刑,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像本案这样,没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没有对于公共财产的安全造成重大的损失,那么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受伤死亡的后果,以及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那么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一个在里面最多待六个月,另外一个却可能牢底坐穿,甚至小命不保。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首先有必要阐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见,“其他危险方法”是对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四种行为的兜底,根据《刑法》同类解释规则,对这四种行为之外的其他危险行为要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应当要求该行为具有与这四种行为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而不能泛指其他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同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不仅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包括具体危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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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评论~


现学现用,现在大家觉得这肇事司机犯了什么罪呢?


想知道最后咱们法官的判决吗?戳下方视频《酒后惊魂》来了解更多详情吧。



江粉儿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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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视频,大家都做对了吗?切记守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律红线,遇到执法检查要积极配合,不要采用极端的方式企图逃避查处,否则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受到更严厉的惩处!好啦,赶快转发朋友圈让更多人知道吧。


记者:冯峰 潘玥希
视频:李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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