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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袭警罪实施后,内江市发生两起袭警事件

时间:2021-03-18 14:15:14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从今年3月1日设立袭警罪的规定正式施行到现在已经半个多月时间了,期间内江市发生了两起袭警案件,两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冯刚拘留照片.jpg


3月6日晚上8点左右,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巡逻6组民警在新坝小区处理一起父子纠纷警情时,因36岁的冯某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民警便将冯某传唤至桐梓坝派出所。在前往派出所途中,冯某在警车内辱骂民警、辅警,并用脚踢踹辅警李年亮的小腿,导致辅警李年亮小腿处软组织受伤。目前,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之中。


张德华拘留照片.jpg


同样在3月6日晚上11点左右,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巡逻6组民警阳廷勇带着两名辅警,前往东兴区清溪路香颂湖小区车库处处理醉酒人员张某与出租车司机的车费纠纷。不料当民警阳廷勇对张某进行询问时,张某突然用手打向阳廷勇脸部,导致阳廷勇脸部红肿。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之中。


新闻多一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2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其中,明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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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包括,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此外,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情形将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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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敬瑜
视频:毕凯旋
编辑:李寒冰
校对:毛佳莉
责编: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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