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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5-19 10:42:16 来源:i内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会议精神,坚决扛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专题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及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主动担当担责。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专题研究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在负总责的基础上,主动认领整改问题11个,高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细化“三张清单”,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压紧压实整改任务。局党组落实每月听取1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巡察整改重点难点工作,现场督导问题整改,保障巡察整改按时序推进。


(三)注重整改质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4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件巡察移交信访件全部办结;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6个方面10个问题、机关党建专项检查反馈2个方面8个问题均全部整改完成。建立完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专项资金分配实施细则》等制度19项;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6人、辞退驾驶员1人。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全力推动美丽内江建设。将美丽内江建设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相关工作规则与方案,部署污染防治攻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绿色转型、目标考核等重点工作。2025年4月以来,召开专题会议23次,专题部署大气、水污染防治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制发《美丽内江建设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市级部门年度目标,督促完成全部任务;《美丽内江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5年)》印发实施,各县(市、区)按清单有序推进;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2025年“绿盾”行动,完成问题排查,未发现生态破坏问题;威远县筹备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计划2027年申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编制沱江(内江段)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完成自查评估;严格考核调度,印发考核指标调度函,筹备专题会议、调度会议6次,制发考核推进信息5期,向滞后单位发提示函68份,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好于2024年。


2.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梳理重大工程项目,印发推进通知,全市57个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全部完成;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印发攻坚行动清单,2025年内江城区PM2.5平均浓度3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个逾期项目全部完成。


3.中央、省环保资金能效显著提升。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严把项目入库初审,2025年纳入省级储备库36个、升级中央库26个;梳理2021-2024年项目,推动35个缓慢项目加快建设,未开工项目全部开工;提升资金支付率,2025年底新增支付2021-2024年专项资金2.94亿元,支付率提升28.5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前列。


4.“无废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二)全力推动解决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全面夯实整改责任。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东兴区查处园区5家经营户,市执法支队开展检查14次、立案处罚1起,市局开展督导4次并交办问题;压实整改责任,2025年4月以来,针对中央、省级督察即将到期、进度滞后问题,制发督办函、提示函9份。


2.加强问题整改统筹。完善环评手续,对超追溯时限企业不予立案,对相关企业依法不予处罚并完善手续;督促环保验收,指导专业合作社完善治理设施,完成验收;强化信访件调度,对中央、省级督察转交信访件实行“月调度+双月调度”,共132件中央督察信访件、266件省级督察信访件全部整改完成;2025年6月、12月联合开展“回头看”2次。


(三)牵头抓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精准改善空气质量,印发精细化管控与攻坚清单,2025年城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8%,优良天数率87.4%、提升1.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8,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32名、同比上升5名,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强化“四源共治”,工业源完成钢铁、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压减砖瓦产线,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创建绩效或引领性企业78户;移动源完成车辆抽查、机械淘汰,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70%,建成市级监控平台;扬尘源修订绿色工地方案;面源推进餐饮油烟整治、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


2.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制定大清流河、龙市河、球溪河、威远河、越溪河等重点流域风险源分布图,实行“一河一图”挂图作战;水质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提示,印发《内江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环境预警提示工作机制(试行)》,对水质异常情况及时点对点提醒市级河长、相关县(市、区)及河长制联系部门,印发提示函5份;严格落实测管协同,每日关注在线监测数据情况,加强重点断面水质情况管控,对水质超标断面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2025年全市1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


3.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管控工作。严格优先地块管控,完成19个优先地块的持续管控工作,全市土壤源头管控率达100%;注重常态化排查,对污染地块每半年开展1次常态化排查,2025年完成常态化排查2次。


4.全力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效果。开展农村污水专项排查,整改问题68个;将62台大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监督监测;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农污问题整改;完成金带河黑臭水体治理;完成乡镇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强化巡查监管,制止游泳、垂钓等行为。


(四)推动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1.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及时办理环评手续,4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规上企业全部完成整改;督促指导竣工验收5家已环评但未验收的规上企业全部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及时核发排污许可,3家应办未办理排污许可企业全部完成整改;督促指导环评验收,6家已环评但未验收的矿山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完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江东兴食品加工集中区规划环评。


2.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每季度在内江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开内江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评分表;按季度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制发《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三季度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通知》,累计抽取13个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对内江市现有2家注册环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五)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1.全面充实执法力量。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印发《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沉四区生态环境局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县(市、区)配强执法力量,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中执法人员在编在岗率超过60%。


2.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印发《内江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大整治、大练兵、大提升工作方案》,全市共自查并整改问题71个;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把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对已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统一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印发《2025年内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案卷质量等作为重点,对东兴区、威远县开展现场执法稽查,印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意见书》,督促两地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对其他县(市、区)通过线上案卷评查开展常态化稽查,纠正案件办理不规范、撤销立案不规范、案卷制作不规范等问题。2025年评查案卷47件,在2025年全省2次案卷评查中,我市案卷全部合格。


3.全面统一执法标准。对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清废行动、机动车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全程指导,办理涉危废行政案件1件、涉危废刑事案件1件、机动车领域案件5件;依法办理移交违法线索,对移交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的3条涉嫌违法线索跟踪指导,均已办结。


4.严格履行对县(市、区)局法制监督职责。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印发《内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将县(市)生态环境局查办的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审议范围;从严法制审核,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与非法财物数额二十万元及以上,拟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审查和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范围;用好智慧执法平台,及时向评查平台上传案卷并反馈意见,2025年以来评查案卷47件,印发提示函3份督促整改补正。


(六)稳步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垂改工作


1.加强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建设。压紧压实责任,印发《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清单》,强化对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管理;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协调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完成班子综合研判,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纳入换届统筹研判;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2025年通过紧缺专业选调生、公招、遴选等方式引进环保相关专业人才34名,晋升职级37名;2026年计划引进紧缺专业选调生8名、公开考录3名。


2.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城区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改革方案将41个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和人员全部划转上收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发《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明确执法支队对市辖区执法管理事项。


(七)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全面增强


1.加强大宗工业固废堆场环境风险化解。内江白马电厂石龙口粉煤灰堆场采取防雨布覆盖、建立导排系统,新建渗滤液收集池2个;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市委目标督查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2个督查组,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覆盖核查;市中区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完成堆存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制定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与整治方案并有序推进;有序推进粉煤灰消纳,累计消纳粉煤灰56.61万吨,各年度消纳指标均按要求完成。


2.全面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专题研究2025年环境信访、环保舆情等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工作2次;修订《内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规范舆情处置流程;优化网评员队伍,强化抖音、微博等平台常态化监测研判,及时交办舆情线索,未发生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2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治理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具体任务50项;印发警示教育活动通知与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述职述责述廉测评大会,组织专题培训班干部观看警示片,开展年轻干部“四说”分享活动;全系统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面检视整改问题。


2.坚决遏制“干环保吃环保”不良风气。印发《关于修订完善2025年廉政风险点管理台账的通知》,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分析会、专题会,梳理完善事项、排查风险点、修订制度,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同步完善台账;建立廉政风险台账,确定廉政风险点259个、完善防控措施259条,建立完善制度34个;坚持抓早抓小,开展廉政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新任职谈话6人。


(九)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深度与广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党组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43次;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5年以来集中学习15次。


2.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中共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经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后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会前酝酿、会上讨论、集体表决环节,2025年以来无二次上会议题。


(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局党组对人选质量从严把关。鲜明选人用人导向,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重要论述;严把廉政关,印发《内江市生态环境系统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操作规程》,干部选任、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均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提升人事干部能力,组织全系统人事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覆盖干部选任、事业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


2.干部培养使用成效明显。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通过演讲比赛、新入职座谈会等提升能力素质;多渠道引才育才,2025年引进环保相关专业人才34名;选优配强干部,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推进轮岗交流,制发《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建立科级干部任职台账,对外交流科级干部2名、轮岗7名;规范编制使用,严控总量、统筹调配,缺编率符合规定;规范人员统筹,整合机关与直属单位力量并按要求报备。


3.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干部选任、晋升前均开展资格预审、档案审核、信访举报与廉政情况核查;规范选任程序,提拔、晋升程序规范、资料完备;落实“双签字”与回避制度,考察阶段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双签字”,新调入、考录等人员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强化规矩意识,组织学习干部回避、轮岗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十一)派驻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1.精准监督力度持续提升。重点工作及时会商,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商会2次,通报监督执纪情况,提出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防控建议;强化提醒提示,制发政治监督重点提示7期、廉政风险预警函1份、提醒提示函2份;加强抽查检查,抽查行政处罚案卷30件,核查巡察反馈问题,谈话提醒4人次。


2.统筹系统监督形成合力。与县(市、区)纪委沟通对接7次,接收移交线索1件,协调审查调查1人;加强县(市、区)纪委会商,专题会商县(市、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处置;规范出具廉政意见,协同县(市、区)纪检监察组出具意见;整合监督力量,组织生态环境系统纪检干部参与联动检查2次、案件办理6人次。


3.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高。组织复盘分析办结案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标检视问题,复核上轮巡视信访件与线索处置,自查整改问题8个;规范案件资料,完善审理笔记,加强与市纪委相关室组沟通。


(十二)加强政府采购领域风险防控


1.规范采购流程。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11项采购任务全过程规范有效。


2.全面清退保证金。全面清查清退2020—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2025年4月以来未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3.严格合同审核及执行。落实合同五级审核制度,审核合同18份;规范财务报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一支笔”审批。


4.规范项目履约验收。规范验收流程,督促及时开展验收、出具报告、发布公告;强化公示监管,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验收及公示监管。


(十三)内部管理精细规范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请休假制度》等制度34项。


2.锤炼严实工作作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全部纳入调度清单整改到位;逐一审核整改进展,督促纠正不实问题;及时督导销号,完成中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形成工作闭环;第三轮中央督察反馈8项整改任务提交验收申请7项,第三轮省级督察反馈26项整改任务完成销号21项。


3.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车加油记录台账,定期核对加油量与用车公里数;完善用车派遣台账,抽查行驶轨迹;排查公车私用风险,未发现违规问题。


4.加强资产购置管理。开展固定资产全覆盖清查,完善资产卡片信息,更新管理平台数据;规范执法装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十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1.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紧急情况事后补办备注;规范工会经费管理,组织学习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工会体检滚存结余资金已全部退回。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组织学习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经费支付全流程管理,引导干部职工厉行节约。


(十五)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印发《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细化任务48项,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10个,完成全部重点任务;规范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按比例确定评议等次。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汇报履职情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指导支部工作;强化督促指导,检查党支部制度落实情况2次,规范会议记录与档案归档。


3.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规范换届资料归档;严格党费收缴,确保专人负责、按月足额收缴。


(十六)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事项


强化整改保障支撑,充实市环境安全应急服务中心专业力量,制定在编人员履职事项清单,完善人员配备;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质效,印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对上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采取月调度机制。2022—2024年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执行率位列全省第一。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高效整改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改成效。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压紧压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定期监督成效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格局。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紧盯内部管理、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等薄弱环节,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5月19日至6月18日,联系电话:0832-2287828;邮政信箱: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578号;电子邮箱:445970254@qq.com


中共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5月19日

记者:徐艳梅
编辑: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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