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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城连心桥丨关于社保缴费,这些事情请注意!

时间:2022-02-23 16:54:09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2月23日,由市委网信办主办的“甜城连心桥·网络社区对话”第54期上线。本期对话主题为“网聚甜城 · 社保政策惠民生”,上线单位为内江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本期对话集中回答了网友们社保缴费相关的提问。


江粉儿为大家精选了部分热点问题,详情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有哪些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等网上缴费渠道操作。操作方法可在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服务菜单【热点专题】-【灵活就业社保缴纳】,点击对应标题便可以学习。也可以通过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纳。

 

医保可以在手机上缴纳吗?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政务大厅、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包括“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APP、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等)、商业银行、社区(村、组)等渠道缴纳社保费。手机上缴纳医保、社保可以使用微信“城市服务”和支付宝“市民中心”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了职工医保,但是没有缴满20年,退休是不是要补满20年,退休后是不是每年不用交钱也可以享受现在待遇。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发〔2017〕34号)第十三条规定: 参保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或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满60周岁时,医疗保险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0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再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缴重复了,要退费怎么办?  

 

居民医保退费,由税务机关受理资料,移交医保局审核退费。根据《国家医疗局办公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第十六条:参保人员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参保、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 ,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新生儿医保如何进行线上缴费?  


新生儿可以线上缴费。凭户口簿到当地社区所属街道进行参保登记,等待约15-30分钟,参保信息和出生当年的核定缴费信息传递到税务机关后,可以通过手机缴费,非集中征收期内,缴费方式请选择“核定缴费”。居民医保逐年参保,次年享受待遇。次年新生婴儿参照普通居民缴费即可。  

 

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时提示未查询到有效参保缴费信息,或提示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表明您的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失效,需要联系社保、医保部门重新推送参保登记信息到税务部门。信息推送后,一般15-30分钟后,最迟24小时后,就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渠道缴费了。 若长时间出现未查询到有效参保缴费信息提示或不存在有效险种提示,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上述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市(州)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84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新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持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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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毕凯旋
责编:毛佳莉
审核: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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