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20余万元!内江警方提醒:公检法办案不做这些事
时间:2024-03-27 17:29:09 来源:隆昌市公安局提到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
或许大家并不陌生
但当自己遇到的时候
能不能不上当不受骗才是最重要的
3月25日,隆昌市民廖女士将一面写有“罪犯克星,神警雄风”的锦旗送到刑侦大队吕警官手中,感谢隆昌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为其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
原来,2023年11月1日,民警在工作预警中发现廖女士存在转账风险。后经核查,原来廖女士接到一名男子自称是某公安局的电话,告知其身份信息涉嫌犯罪,要求其配合,后让其添加社交软件,并让廖女士下载app,利用手机共屏软件更改廖女士银行卡改密进行转账。
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持续追击,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追回被骗金额22万余元。
隆昌公安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理案件,也不会通过互联网送达通缉令,从未开设任何“安全账户”。
2、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3、一旦接到可疑电话,冒充银行、公检法机关等人员,不要听信对方保密要求,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家人及身边朋友,切勿按照犯罪分子要求转账、汇款。
编辑: | 钟欣航 |
校对: | 刘桂莲 |
责编: | 郭扬 |
审核: | 彭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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